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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宗旨:經濟部工業局為獎勵國內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及個人重視工安環保、資源節用、落實經營管理、推動技術創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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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提昇企業永續發展( Sustainable Development)之競爭力,特設立本獎項期能樹立企業標竿典範,並依據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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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部工業永續精銳獎選拔表揚要點(請參閱附錄)規定訂定實施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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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題:工業標竿.盡在精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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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依法設立登記滿五年且營運中之企業,自該年開始報名之日前三年內未曾發生重大環保違規、重大工安事故及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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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債務之情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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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重大」係指曾被連續處罰或有惡劣、蓄意污染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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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分類:企業獎分為四大類,每個類別每年選出三家年度優良企業頒予獎座及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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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機械、運輸工業類:金屬、機械、運輸工具、電機、能源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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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電子、資訊工業類:通訊、電子、光電、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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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民生、化學工業類:石油化學、食品生醫、一般化學,紡織及運動休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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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技術服務業類 :研發、設計、自動化及工程、檢測、代操作、代清除處理污染物質服務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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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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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行報名:採通訊報名,報名應以企業主體提出並由企業負責人署名,以分支機構提出者不予受理。如同一企業有多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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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機構者,得推派其中一個分支機構代表參選,並以申請一類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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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薦報名:由政府主管機關、學術團體、社會團體或所屬工業團體具函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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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推薦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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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具報名表一份(如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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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檢具可茲證明之文件、圖片、資料六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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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係推薦報名者應加附推薦書一份(如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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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地點:報名資料請寄至「工業精銳獎專案小組」(台北市103承德路二段81號B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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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97年7月10日止(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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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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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加業者提供之資料不得有標示不實、仿冒、侵犯他人商標、專利或智慧財產權等情事,否則參加業者應自負一切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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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放棄得獎權利,並應使「工業精銳獎」評審之主辦及執行單位免於受到任何因之所產生之民刑訴訟及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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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述各單位因而被訴或須負賠償責任,參加業者應負賠償一切訴訟費、律師費及其它所受之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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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檢附之資料恕不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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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作業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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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業 項 目 |
評 審 時 間 表 |
備 註 |
1. 報名期限 |
即日起辦理至 97 年 7 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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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初審:書面審查 |
97 年 7 月 11 日~ 97 年 7 月 31 日 |
書面通知 |
3. 複審:實地審查 |
97 年 8 月 01 日~ 97 年 09 月 10 日 |
請依通知準備,俾利評審委員實地複審 |
4. 決審 |
97 年 9 月 11 日~ 97 年 9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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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知業者評審結果 |
奉經濟部核備後通知 |
書面通知 |
6. 表揚時間、地點 |
97 年 11 月 20 日 |
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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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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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有關本獎之諮詢、申請等事宜,請洽「工業精銳獎專案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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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陳小姐 地 址:台北市承德路二段81號B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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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02)2555-5525轉262 傳 真:(02)2555-6958、2559-0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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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報名表可於工業精銳獎網站列印使用:http://proj.moeaidb.gov.tw/is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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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97年工業精銳獎選拔活動辦法下載 |